農夫山泉廣東生產卻用浙江地方標準 水質疑打折扣
來源: 發布日期:2013-04-11 點擊數:1657次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繼今年3月農夫山泉水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圍城”等消息之后,近日,有媒體爆出,原產地廣東的農夫山泉生產不使用標準高的廣東標準,卻使用標準低的浙江地方標準。
更近就有媒體爆料說,廣東飲用天然水的地方標準是一個叫做DB44/116-2000的標準,而在原產地為廣東省河源萬綠湖的農夫山泉包裝上面,顯示的產品標準是DB33/383這樣的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是浙江的地方標準。根據2011年衛生部頒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生產企業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所以,農夫山泉的這一做法是屬于違規的行為。記者對比了一下廣東和浙江兩個省的標準,發現在很多地方的菌落總數以及砷等等質標方面,浙江標準的容忍含量都比廣東標準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類是容忍它的存在,而廣東標準則是“不得檢出”。
記者昨天晚上聯系了廣東省質監局,相關人士說這個標準的制定是按照2011年的食品安全法制定的,廣東省的食品安監局是按照標準來抽查,標準不是他們來制定的,他們不知道這個跨地區使用的標準是不是違規,是否還要在衛生部門備案。
目前農夫山泉執行的是浙江的標準,它的名字叫做《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起草單位是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方圓檢測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檢測中心和農夫山泉,為什么他們比廣東的標準低呢?
昨天晚上記者采訪了起草單位之一,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關注到這個相關的報道,需要指出的是拿來對比的兩個標準其實并非針對同一類水的標準。浙江的標準名為《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這個標準中也指出,本標準適用于瓶裝飲用天然水的水源水,及其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產品,本標準不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至于報道中所提到的廣東的標準正是飲用天然水標準,一種是瓶裝水的標準一種是飲用凈水的標準,因此浙江省疾控部門認為它不具備可比性。
另外,對于浙江的瓶裝飲用天然水的標準,浙江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也是符合國家相關瓶裝水的標準的。
據了解,現在浙江的瓶裝飲用水天然水標準與2005年的標準相比有所降低。在2002年的標準中,比如鉻的指標是0.005毫克/升,那么現行的標準比舊的標準還要放寬了一倍。在微生物檢測方面,2002年的標準中,對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檢測要求不得檢出,但2005年的標準中要求被改回霉菌和酵母都分別是十個單位/毫升。針對這個問題,浙江省疾控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標準的制定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但是他并沒有進一步解釋,只表示在研究當中。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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